扬中提升“三力”筑牢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2020-11-10 19:59:00  作者:欧阳习珍 朱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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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近年来,扬中市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增强群众守法意识等方面发力,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决策力”。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动态调整政府法律顾问团,重大项目招引、重要协议签订均提前征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二是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明确审查机构职责及审查流程等,实施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实现合法性审核率和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四个100%”。三是法律顾问全参与。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全程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村(社区)在制定文件、作出决策和执法活动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截至目前,83名专职律师对接全镇83个村(社区),开展“一对一”专业法律服务。

突出法治保障,提升基层治理“服务力”。一是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全力推动司法所建设,在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巩固和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截至目前,所有司法所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其中新坝司法所已建成“全国先进司法所”。二是纠纷解决“一站式”。大力推动市镇两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并不断拓宽和创新人民调解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建立“五老说和团”“乡贤工作室”等社会组织以及17个特色个人调解工作室,筑起基层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三是法律服务“零距离”。全域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构建形成以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重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触角的两级联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营造法治氛围,提升普法宣传“渗透力”。一是挖典型示范。大力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法治能力。截至目前,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家,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家。二是立榜样标杆。发挥村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开展以村干部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模范户”培育工作,带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享守法红利。实施以评立德,推动村(社区)设立道德银行,定期发布“好人榜”“善行义举榜”“道德点评台”,建立道德积分评价、信息入档、典型推广运行机制,引导村民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反对迷信、绿色生活。

欧阳习珍 朱丹萍

标签:基层;法律顾问;公共法律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