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查处900余起,镇江交警多项措施并举打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2020-04-28 14:04:00  作者:李芸倩 纪军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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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4月26日,记者从镇江交警部门了解到,自即日起至10月底,镇江交警部门将利用6个月的时间,重拳打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目前,电动自行车作为市民出行重要的交通工具,群众基础大,车辆保有量高。同时还存在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变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人车倒地,后果不堪设想。京口大队副大队长张久召介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一直以来都是交警部门常态化工作,但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认为违法成本低,就算偶尔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也不用担心记分和罚款,而且大多有侥幸心理,总是认为即使闯了红灯也不会发生事故”。而据市交警支队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占比接近50%。

当天上午,记者在多个路口看到,交警部门布置了专门警力对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逐一进行纠正、教育。交警部门介绍,在同一天查处的900余起交通违法中,闯红灯比例约为50%,逆向行驶约为25%,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约为15%。作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轮电动自行车整治将重点紧盯交通违法查处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在严厉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同时,通过宣传引导、警示曝光等多种方式,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群体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

设置交通违法教育点。交警部门在市区设置了多个电动自行车教育点,主要针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进行学习教育。在润州交警大队一中队岗亭内,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教育点,记者看到,已经有数名驾驶人在观看教育片,王先生是由于闯红灯被交警查处的,在看过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的视频后,他对记者说:“看了教育片之后,回想一下事故现场,现在还心有余悸,侥幸心理要不到。”

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融合社会资源,将交通安全宣传向农村、居民小区、学校、运输企业进行延伸,建立宣传阵地,建立兼职宣传团队,利用碎片化的时间,不断灌输交通安全理念。4月26日上午,京口交警大队与江苏索普集团共同建立的交通安全劝导站正式挂牌运作,除了摆放宣传展板建立阵地外,依托该集团保安员,每日上下班时间,对该单位职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倡导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2019年7月27日,在句容发生的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发生碰撞,导致朱某颅内出血。 发生事故后,朱某出现短暂的昏迷,经送医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经检查,发生交通时候后,由于脑部受到撞击,出现了颅内出血的症状,由于朱某年龄偏大,医生采取了保守治疗的方案,历时数月才痊愈。张久召介绍,自去年开始,镇江交警就在社会面大力倡导骑行地点自行车规范佩戴头盔,市民的佩戴率也在逐步提升,今年,镇江交警将继续加强倡导,通过真实案例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意义。

(李芸倩 纪军 王坤)

标签: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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