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4月28日上午,辖区居民李先生途径南通市崇川区万科白鹭郡小区北侧一处空地时,发现有疑似罂粟花的植物,便赶忙报警,最终此处的19株罂粟花被民警当场进行铲除销毁。
“喂,民警同志,我发现一处空地上种着罂粟花,请民警过来看看,如果是请铲除,这个花对社会危害大。”当天上午11时,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唐闸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白鹭郡小区北侧的一处空地,有疑似罂粟花的植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经民警仔细辨别,此处异常妖艳的鲜花确实是罂粟花。随后,民警依法将罂粟花全部铲除,经清点共计19株。民警对李先生的热心举动表示赞许和感谢,并立即在附近开展走访工作。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提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陈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