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法律执行,是破除实现社会公平和司法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的强力手段,是兑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近日,本报记者参与如皋法院“记者亲历执行”活动,跟随法院执行局法官和干警,亲身参与、体验了法律执行工作的全过程。
清晨6:23,记者如约来到如皋市人民法院时,月亮还挂在半空中,天尚未亮,整个城市都还沉浸在夜幕之下。“今天已经算是这周出发最晚的了,平时都是四点半、五点半集合。”一名参与这场执行任务的法警向记者介绍。时近年关,如皋市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执行,在这一周里,几个执行小组间隔进行执行任务,每天最早四点半就得到法院集合出发。
天微微泛起鱼肚白,两辆警车很快就拐进了乡间小路,眼前不断划过的农村住宅刚刚有零星几家升起了炊烟。“稍微等一下,我们马上就到,您在村头路口等我们吧。”从如城街道到原郭园镇辖区这几十里路途,申请执行人连续给带队法官拨打了三四个电话,执行法官不断地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沿途不少乡间小路狭窄到堪堪够一辆小型面包车通行,拐角更是又直又险,尽管如此,司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还是尽量加快了车速。
在顺利传唤到郭园镇的被执行人后,执行法官又辗转长江镇、石庄镇、原常青镇和搬经镇,传唤到本人的只有一户,其他要么就只通知到了在家的亲人,要么干脆家里空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这些被执行人,基本上白天都会有意无意地离开家,很难传唤到本人。家住农村的,经常只有年迈的双亲在家,为了照顾老人的感受,我们往往都只会口头通知,希望被执行人能够自己主动去法院接受谈话。”执行法官无奈地表示,执行过程中像碰不到当事人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执行小组第5位传唤的是家住原常青镇辖区万全村的周某,周某因为一起车祸需要赔偿受害人家属巨额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执行小组到达时,周某本人也不在家,家中只有妻女和双亲,当事人的妻子红着眼睛向法官诉苦:“我们之前做生意亏了好多钱,已经答应打钱了,而且陆陆续续也确实有打呀……上有老下有小的,他已经不分日夜地出去打工了……”看到当事人妻子情绪并不是很稳定,法官最终也并没有发放传票,而是口头通知其妻子相关传唤事宜。“其实有很多被执行人也并不是不想履行偿还义务,确实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实在难以承担一些意外事件带来的经济负担,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通常也会给予适当的法律救助,希望他们能够相信我们法院,我们的法律是讲道理、讲人情的……”说完这个案件,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们情绪明显有些低落,久久不曾言语。在最后一位被执行人紧锁的家门上贴上传票之后,时间已近正午,奔波了一上午,辗转数个乡镇、行程百十里路,再次回到法院时,执行小组的法官们都已经疲惫不堪。
法律是道德的保障,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也是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但正如法官所说,法院是法律执行机构,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容亵渎,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要求也应该得到满足,必要、及时、温暖的人文关怀同样也是法律执行过程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殷再宏 实习生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