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前引入民主协商机制
2020-12-08 16:4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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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好的决策会泽被后世,差的决策则遗害无穷。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嵌入政协民主协商机制,可以更广听取民声,更多集中智慧,让决策更民主、更优化、更科学。”12月4日,如皋市市长何益军在“盘点”领办提案办理质效时表示。今年,通过引入民主协商机制,如皋出台的多项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或文件,均吸收或采纳了政协提交的高质量“协商方案”。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初冬时节,如皋市李渔小学笠翁书院前童声稚嫩,旨趣生动,韵律绵长。校长黄富春告诉记者,李渔小学今年6月正式建成,9月1日迎来首批学生。怀“传世”之心,塑“立美”之型,赋“立美”神韵,这所有着400多年文化传承的崭新学校甫一“亮相”,随即收获众多惊羡的目光。

  “作为一所新校,施教区如何划分?师资如何配备?家长能否信任?学校怎么打造?当初很多人都感觉没底。”黄富春坦言,如今短短三个多月过去,家长与社会对李渔小学好评如潮。这既离不开决策前政协委员深入细致的调研和精准到位的建言,更离不开政府决策时对“专题协商报告”建议的全部采纳。

  2019年起,如皋连续两年分别把新建李渔小学、志颐小学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配合新校招生,今年1月6日,如皋市政府拟对部分学校施教区进行调整,并在政府网站上征求意见。因牵涉到各种利益调整,有支持,亦有反对。

  “要打破行政决策‘为民做主’的惯性思维,让更多民意充分表达,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决策前民主协商机制”。詹文天,如皋市政协常委、社法民宗和港澳台侨工委主任,长期参与当地政府规范性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合法性审查。今年初,他起草了一份题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涉及民生决策中引入政协协商机制”的集体提案,提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得到如皋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市长何益军亲自领办这份提案。

  “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市政府决定在施教区调整方案最终‘拍板’前先行引入政协民主协商,让民意表达更充分,让行政决策更优化。”张亚鸾,如皋市政府分管社会事业条线的副市长,她全程参与了施教区调整的重大行政决策。

  黄富春作为一位特殊“访客”,曾与政协专题调研小组一起入户走访,充分倾听民意,现场解答各种疑虑。“这种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能听到更多群众对施教区调整最真实的想法。3位政协委员来自不同岗位,对如何打造李渔小学,建议专业精准,直达民意心声,令人耳目一新。”

  今年10月,作为提案领办的“硬核”措施,市长何益军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修订《如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如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引入政协民主协商机制”,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如何进行政协协商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为配套政府新规,如皋市政协在全国率先出台并施行《政协委员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暂行办法》,对政协委员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原则、程序、工作要求等作了全面规定。

  “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协商意见,采纳合理建议,这对市政府更科学、民主地进行行政决策,能起到民意‘缓冲带’、风险‘防火墙’的作用。”何益军表示。

  从“施教区”调整方案最终“拍板”,到“学前教育”一揽子新政出台,再到“矛盾化解”一系列新规制定……在如皋,“重大行政决策前,邀请委员先协商”已成常态。点题调研,专题协商;精准建言,靶向履职。今年,如皋市政协共形成专题协商报告13 篇,得到市委书记、市长批示15件(次),助推多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重大民生热点事项的决策。

  “通过市长领办重点提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前引入民主协商机制,有助于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和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依托‘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沉到一线,问道寻策,察出‘真民意’,商出‘金点子’,议出‘高言值’,为党委政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协商方案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如皋市政协主席张元健说。(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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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