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上保险 南通17家美容美发店成试点
2020-07-29 11:06:00  来源:江海晚报  作者: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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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南通美容美发行业单用途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活动正式启动,市美容美发业商会与紫金保险南通公司签署《南通市美容美发行业单用途预付卡保证保险合作协议》,17家美容美发店成为首批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商家。

美容美发行业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中的行业,也是发售单用途预付卡的重点行业。在江苏省商务厅和紫金财产保险公司的指导下,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美容美发业商会通过精心谋划、制订方案,在南通美容美发行业中探索推行单用途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此次活动旨在保障单用途预付卡持卡消费者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南通美容美发行业规范合法经营、建立信用体系、形成示范效应,以金融创新手段为支撑,积极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服务消费升级,为美容美发行业“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南通美容美发行业单用途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后,如果发卡商家存在以下三种情况,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发卡时承诺的兑付服务,且未能退还卡内预收资金余额,消费者可向南通市美容美发业商会投诉,符合保险责任的,由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负责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发卡商家申请破产且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发卡商家的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投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停业、歇业。

此次活动还对美容美发行业发卡参保商家颁发了信息公示牌,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扫描公示牌上的二维码,了解崇川区大生美容美发中心、崇川区蒋伟发型社、开发区新开街道万美女子美容会所、海门市诚美美容院等17家美容美发店的具体地址、负责人、保险截止日期以及消费注意事项等信息。记者刘璐

标签:美容美发行业;商家;南通
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