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8月30日,南京江宁开发区组织开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学习宣贯暨第二期小型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培训。
培训沿用“线下授课+线上直播”方式,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厂中厂”“园中园”、大型商业综合体、科研楼宇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人员260余人参加线下学习,园区企事业单位超3.8万人次在线上学习观看。
本次培训邀请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专家江佳佳围绕《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贯。江佳佳从《条例》立法背景及必要性、与省政府140号令的主要变化、《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和宣贯。
江佳佳指出,《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行。《条例》将安全生产风险报告适用范围由工业企业扩大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安全风险管理的总体原则、部门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法律责任等,加强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江佳佳指出,要统筹运用好“一法一规定两条例”,全面掌握好“新法”和“旧法”之间相关内容的调整,正确理解好“风险”与“隐患”的关系,以及处理好条例与“社会面小场所”适用范围的衔接问题。
下一步,园区将进一步扩大进区企业和社会面宣传覆盖面,推进各行业领域准确把握和理解《条例》中的新制度、新举措和新要求,着力提升安全素养和技能,为园区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防线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毛欣悦 祁中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