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联合区税务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成立鼓楼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推进社保费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建设。
一是协同对接,共建共治。依据人民调解法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机制,整合税务、人社(医保)、司法行政资源,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选聘税务、人社(医保)业务骨干为人民调解员,健全调解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实现管理服务联动共建。
二是规范流程,依法调解。按照人民调解法设置调解申请、接待、初审、谈话、受理、移送、确认、制卷、回访、归档等流程,明确调解卷宗规范制作标准与要素。建立税务、人社(医保)部门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复杂纠纷共同参与、协商互动、信息共享、合力攻坚,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三是跟踪回访,统计归档。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及时向纠纷涉及主管部门反馈调解进展,涉及部门要做好配合跟进,加强对调解过程的指导与监督。需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须经涉及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调委会同步做好调解卷宗信息录入、回访反馈、统计分析、数据报送等工作。
乔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