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新开业的店铺在实际经营中,可能会由于对垃圾分类工作缺乏了解致使垃圾分类不合格。为了帮助新开业店铺做好垃圾分类,也为了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秦淮区中华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中队向前一步,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到新开业的餐饮类店铺进行现场宣传指导。
5月9日下午,中队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养虎巷新开业的一家小酒馆类餐饮店铺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执法人员首先对该店铺的垃圾分类实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铺已实行了垃圾分类,但由于对垃圾分类工作缺足够的了解,还是存在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等问题。
执法人员给店铺负责人发放《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讲解了店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各个要点和注意事项,对可能会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逐项讲解,现场指导其进行整改。还以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举例,告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明文规定: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店铺负责人表示,感谢执法人员的宣传指导,多学习点法律知识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很有帮助,已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自己应该做好的工作,以后一定会按标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