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六合区当场发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023-02-09 17:2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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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百姓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也随之迅速增加,生活垃圾占用土地、污染环境的状况以及对人们健康的影响也越加明显。因此,规范地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也成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

  以往当事人申请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在我局派驻市民中心窗口提交材料,经局机关相关科室分别审核后,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单位发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整个过程法律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2017年我局已将办件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我局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开展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制作并公布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发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为更好地保证申请单位规范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我局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定期对被许可人是否达到许可条件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李婷婷

标签:生活垃圾;收集;垃圾
责编:钱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