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小区物业被处罚
2022-07-09 08:44: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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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近日,南京六合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在小区内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义务,被依法开具500元的行政处罚单。

  7月7日下午,六合城管环卫执法中队在辖区某安置房小区执法检查时,发现小区10幢楼栋前的绿化草地上一处堆满了塑料袋、包装盒、菜叶等生活垃圾,长时间无人管理,不仅杂乱无章更是在高温天气下散发出阵阵难闻气味,与小区整体环境格格不入。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项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履行下列义务: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此,该物业责任人表示因自身管理松懈疏忽,导致保洁人员长时间未能发现和及时清运该处生活垃圾堆放,对此造成的影响表示深刻的歉意。执法人员对此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立即整改,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在小区内垃圾乱丢现象频发的点位加派督导和保洁人员。最终,该物业管理公司及时整改了该处垃圾问题点,并依法接受了行政处罚。

  区城管环卫执法人员表示,垃圾分类工作任重而道远,环环相扣,除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更离不开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此外,下一步将继续压实物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循序渐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各项工作。

  通讯员 蔡磊

标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物业管理公司
责编: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