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2021-11-02 21:5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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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日前,记者从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该委正式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增加一、二档用气量标准,现行用气价格保持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由300(含)立方米以内调整为4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由300-600(含)立方米调整为400-110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100立方米以上。

  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调整为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以4人家庭为例,第一档年用气量调整为5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调整为500-114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调整为1140立方米以上。

  新的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实施后,增加阶梯用气量,南京市居民第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分别可以覆盖区域内86%、96%家庭用气量,有助于缓解居民阶梯气量不够的矛盾;同时,保持现行价格稳定,有助于减轻居民用气成本负担。

  本次政策调整后,居民家庭的用气周期怎么计算?

  南京市发改委表示,本次政策调整后,全市居民家庭的用气周期起止日期统一为用气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1月1日以后新发展的用户,用气量按月核定各阶梯气量分档基数。今后凡阶梯气价政策调整,实施日期未能与计价周期起始日(1月1日)对应的,用气周期起止日期一律不做调整,居民家庭用气量按月核定各档气量分档基数,按对应价格分段计算气费。

  (南文)

标签:气量;调整;南京市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