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采取“五大举措”,有效促进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双下降”,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不下降”。
一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 “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职责,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定期通报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确保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是加大行政败诉案件整改力度。要求各单位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书、意见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针对行政败诉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时组织本部门剖析根源、查找不足、立行立改,真正实现“错案一起,整改一片”的效应。
三是着力提升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度开展实践业务培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助力高效依法履职,有效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是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牢固树立权由法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理念。组织庭审观摩等,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履职尽责能力,真正做到用权不任性,履职不越位。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督察机制。将行政诉讼败诉率、调解和解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等情况纳入区绩效考评体系。每半年、年终对行政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实行“一票否决制”,真正体现“奖优罚懒”原则。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从根本上增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陈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