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一般情况下,进入停车场15分钟内是不收取费用的,但是如果超过了15分钟,后面的费用计算时会把前面的15分钟扣除么?4月19日,市民孔先生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辖区内一停车场缴费时超过6小时被按照每小时2元封顶收取12元,孔先生有一些疑惑:前15分钟不是免费的吗?怎么收了12块钱呢?由于该停车场是无人值守的自助缴费模式,孔先生便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如果孔先生所投诉内容属实,那么该停车场则涉嫌违法,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该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区域机动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未按照《南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执法人员随即对此立案调查。
根据停车场负责人解释,他们是在2020年12月份对停车场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并于1月25日升级完成后开始启用。升级过程中将早8点至晚8点的停车封顶计费时长由原本的5小时45分钟设置成了6小时,导致原本日间停车时长超过6小时的车辆未扣减不计入收费时间的首个15分钟,费用也由11.5元变成了12元。
“根据《南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车辆进入停车设施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你们停车场对白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的车辆按6小时停车时间收费12元,没有扣除免收停车服务费的前15分钟。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执法人员说道。
当天,停车场负责人便联系了停车管理系统厂家修改了车场收费规则,将封顶收取12元改为11.5元,并于当日下午4时左右恢复正常运行。根据其后台管理数据,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4月22日,未执行15分钟免收停车费用的车辆为15010辆,金额共计7505元。4月30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停车场方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其7日内退还违规价款7505元。5月17日,执法人员对停车场的退费情况进行核实,尚余7033.5元未退还,即违法所得7033.5元。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于案发前对系统进行了整改,主动核实并计算违法所得,并积极公告进行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对停车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7033.5元。2、罚款7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4033.5元。
私家车现在已经是市民出行的基本工具,停车缴费也成了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事,虽然多收取0.5元数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关乎着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另外此类违法收费行为多有发生。例2019年在雨花台区软件大道某产业园,南京某物业公司违规收取停车服务费1.7万元,最终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万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雨花台区某医院违规收取停车服务费6422元,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停车缴费时要注意查看费用是否计算正确,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并保留缴费记录。而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违规收取停车服务费,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期将持续关注辖区内停车收费问题,坚持为群众办实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李纯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