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一女子捡拾他人手机后,被警方及时锁定身份,接到民警来电后,唯恐受到法律制裁,遂将手机快速邮给了机主。10月20日,收到手机的失主激动地给民警打来电话,连声道谢。
10月18日16时45分许,路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报警人不久前将手机遗忘在步行东街某店铺的货架上,后被人拿走,机内有重要资料,急需警方帮助。
“机会稍纵即逝,抓紧追,很有可能追回来。”值班民警杨棋杰迅速带领辅警赶到了现场。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立即迎上前来,异常着急地告诉民警,她姓颜,当日下午到步行东街某店铺购物,将手机随手放在了身旁货架上,因挑选商品时过于投入,以至于离开时忘记了将手机带走,20分钟后突然发现手机不见了,才赶紧到那货架上寻找,但手机已不翼而飞了,拨打时也无人接听。更为关键的是,颜某称自己正在备考研究生,手机内保存着大量的考研资料,手机一旦丢失,以前的备考工作就功亏一篑了。说到此,颜女士竟着急地哭了起来。
民警赶忙安慰颜女士别着急,并表示一定尽最大努力帮其找回手机。因案发处有监控,民警随即调取了视频资料,很快发现15时45分许颜某将手机放在货架上,几分钟后离开了现场。16时05分许,一名穿着白色上衣的女子经过货架,顺手拿走了该手机。可是,该女子戴着口罩,无法识别出其身份信息。
经反复研判视频资料,不久,民警发现该女子手中拿了一只带有某品牌LOGO的手提袋。民警遂判断该女子可能在该店购过物,于是用手机查询市区内该品牌店,发现共有两家,分别位于女人街和万达广场。
民警当即选择了女人街这家距离较近的品牌店进行追踪。他们利用视频资料筛选当天下午在收银台购物结账的所有顾客,但是录像回放到16时05分,却未发现该顾客。后商请万达广场的这家品牌店帮忙查看,同样未果。民警遂将侦查范围扩大到当天下午光临过该店的所有顾客,终在女人街店内录像中找到了该女子,得知了她的手机号码。
随即,民警通过110联线该女子:“您好,我是海州公安分局路南派出所民警,请问您今天下午是否到过步行东街,捡走了一部手机?”对方回答,确实捡到一部手机。民警告诉她,这部手机里有非常重要的考研资料,希望她及时将手机还给失主,并提醒她捡拾他人钱物不还,是非法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该名女子支支吾吾地称,捡到该手机时,刚好家中有急事,就把手机带回家了,并表示愿意将手机归还失主。因该女子居住地离市区较选,于是和失主商定,将通过邮寄方式尽快归还手机。
“杨警官,您好,我刚才收到手机了,非常感谢您的大力帮助......”10月20日下午,收到手机包裹的颜女士高兴地给民警打来电话,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杨燕 周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