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职能,有效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全面贯彻执行,7月16日,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在县人大717会议室召开。灌云县人大副主任谢兆英出席了会议并做出重要讲话,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住建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会上,县人大环资委主任张春兰宣读了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县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点责任清单,明确了本次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方式、重点检查内容等。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作了相关的工作汇报,并就土壤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土壤污染防治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打好净土保卫战,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关乎食品安全、公众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民生大事。
最后,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兆英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保证有法必依、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县人民政府,灌云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充分做好自查自纠、有关资料和检查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形成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事求是的汇报材料,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是强化工作职责。执法检查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群众意见,紧扣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切实发挥“法律巡视”作用,既要总结经验,更要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确保执法检查与县委决策部署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步调一致。
三是严守工作纪律。执法检查组成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自觉遵守纪律,明确目的,找准定位,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取得预期效果。(张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