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帮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
2021-06-07 21:30: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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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感谢南京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援律师给我们提供的帮助,让乐乐的抚养费有了着落,让我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乐乐的父亲在接到回访电话时激动地说。

  乐乐出生于2013年,父母于2014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乐乐跟随父亲徐某生活,由其母亲李某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2020年7月,乐乐被确诊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症,徐某为此支付医药费和治疗费共计20000余元。乐乐的母亲李某拒不分担乐乐的医药费,故乐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支付医药费的50%,同时要求将每月的抚养费增至每月900元。

  2020年11月,徐某代乐乐向南京市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有经验的法援律师承办此案。

  法援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徐某,仔细询问案情,核实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原告诉请符合法律规定。考虑到被告方已再婚且生育子女,可能会以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为由进行抗辩,法援律师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查询了李某的银行流水信息、财产信息,证实李某的经济能力和现有家庭的经济状况足以支付每月900元的抚养费,且不会影响其现有生活。此外,法援律师提交了乐乐的病历资料,徐某已实际支付医药费的票据,提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自判决生效后,每月支付原告900元抚养费,直至原告18周岁时止。对于原告的医药费,扣除李某已经支付的部分,另需支付9000余元。双方对此判决均未上诉。

  (张岷燕)

标签:抚养费;法援;法律援助中心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