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期,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巡查至友谊街71号时发现,该处1楼01、02号商铺门前绿化带6棵枇杷树有被大修剪的痕迹,树冠大部分被切除。
2025年7月28日14时35分,建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洲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友谊街71号发现该处1楼01、02号商铺门前绿化带6棵枇杷树有被大修剪的痕迹,树冠大部分被切除。现场测量6棵枇杷树干径均在6-10厘米之间。该行为涉嫌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执法人员依法拍照取证,并进行了现场勘察。
调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周边商铺进行走访,经最终核实为店主郑某个人行为,其在友谊街71号1楼01、02商铺经营水果店,店铺与友谊街之间有一条河相隔,距离较远。其认为门前绿化带上的枇杷树阻挡了视线,导致店铺不容易在友谊街上被看见。遂在未进行申请的情况下对其中6棵干径在6-10厘米之间的枇杷树进行了大修剪。因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沙洲执法中队对其个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与教育,郑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理。(陈冬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