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梅(1957年3月—),中共党员,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副巡视员。她从事检察工作3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7年,以身作则,刚正不阿,“严苛”“较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改革创新,率领南京检察预防团队在专业化、社会化预防上不断前进。
【影像故事】
林志梅组织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两个宣讲团,深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宣讲。图为她在工地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
林志梅说,反腐败是民心所向,预防工作必须走到群众中去。图为林志梅在基层社区进行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