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春读史】公仪休“拔葵去织”及其不与民争利传统
2022-05-16 17:5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束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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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记载了春秋时期鲁国的一位宰相公仪休的先进事迹。《史记》原文是这样的:“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注:“弟”通“第”,“高第”指学问优秀,名列前茅)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史记》的这段文字记载主要讲了两件事,一件是“拒鱼”,一件是“拔葵去织”,用现代语言来表达,事情是这样的:

  公仪休是春秋时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而做到了鲁国的宰相。他遵奉法度,依理行事,不改变规则制度,使百官能自觉遵守,品行自然端正。他曾做表率,要求吃公家饭的为官者不得与老百姓争利益,做大官的更不许沾小便宜。这天,有位客人上门给公仪休送礼物,礼物就是鱼,公仪休拒绝收纳。那位客人对公仪休说:“听说相国您特别喜欢吃鱼,我才给您送鱼来的,您为什么拒绝接受呢?”公仪休客气地回答说:“正因为我很爱吃鱼,所以才不能接受你送的鱼啊。现在我做宰相,自己的俸禄能够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犯了受贿罪而被免职,以后还能吃得上鱼吗?谁还会给我鱼吃?因此我决不能收你送的鱼。”——这就是传诵千古的公仪休“拒鱼”故事,公仪休的话充满了人生哲理,公仪休不愧为古圣贤中最懂得为官之道的人之一。

  这天,公仪休在家吃饭,感觉蔬菜很好吃,就问家人这是什么菜,家人告诉他就是宰相府自家菜园子里长的冬葵菜。冬葵菜在当时有“百菜之主”之称。公仪休听后,二话不说,放下碗筷,就去自家菜园,把冬葵菜全部拔下扔掉了,要求家人今后一律拿钱到市场上老百姓的菜篮子里去买菜吃。他发现自己家里织的布非常好,不需要到市场上去买,一气之下,立刻把妻子逐出了家门,还烧毁了织布机。他对家人们发火说:“难道你们是要让农民和织妇都没有地方去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意思是说,食官家俸禄的人,不要去与老百姓争利,去抢老百姓的饭碗,要用自己的俸禄从百姓的手中买吃的穿的,这样社会财富才公平。作为一国的宰相,公仪休“拔葵去织”,不仅为鲁国的其他官吏树立了榜样,更成了中国古代吏治中的一段佳话,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为政者。

  公仪休这个人,在《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淮南子·道应训》等历史典籍中又作“公孙仪”“公仪子”。关于其“拒鱼”的典故常被后人转用到同为春秋时期的郑国宰相“子产”这个人名下。子产姓“公孙”,名“侨”,全名“公孙侨”,“子产”只是公孙侨的字,但他以字行世。公孙仪、公孙侨二位都是公孙家族的骄傲。

  《孟子·万章上》记载:“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由于子产也有拒吃别人馈赠的鱼而将鱼放养的事迹,加之他们二位都姓“公孙”,又都当过宰相,都有体恤民生、体察民情的政治素养,尤其是“子产不毁乡校”的决策在当初是深得民心,家喻户晓,所以后人将“拒鱼”故事的主人翁也说成是公孙侨子产,是有人物事迹基础的,也符合子产的循吏形象。

  公孙家族的两位宰相为政举措与谨慎为官行为,令古今贪官污吏们无地自容,而公仪休“拔葵去织”的不与民争利之举,更是千古流传,为历代循吏们所效仿,为历代人们所称颂。

  汉代大儒董仲舒曾向汉武帝宣传过公仪休的事迹。

  据《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记载,董仲舒在向汉武帝建言中有:“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故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古之贤人君子在列位者皆如是,是故下高其行而从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贪鄙。”

  董仲舒曾向汉武帝提出“罢黜儒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使儒家文化在后世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面大旗得以迎风招展,高高飘扬,一直影响至今而经久不衰。他能够将公仪子的“拔葵去织”的事迹向当今皇上介绍赞许,说明在董仲舒的心目中,公仪休的做法是符合儒家亲民、保民、爱民、民为贵的仁政思想,食官家俸禄的人应该“不与民争业”,落实了就是“不与民争利”。在董仲舒看来,食官家俸禄的人不与民争利,不仅是先贤传承下来的“太古之道”,更是“上天之理”的体现,是极其伟大的天理。

  董仲舒进一步指出:“尔好谊,则民向仁而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这里的 “尔”就是指食官家俸禄的官吏,“谊”就是一种以儒家仁爱为中心的道德标准。也就在向汉武帝的建言中,董仲舒提出了“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仁人标准,使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公仪休、子产、孟子等一批先圣贤哲们的思想和行动,在汉代得到了进一步升华,为汉王朝的强大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也为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起到了推波助澜、注入更加鲜活强劲基因的作用。

  当历史经历千年风雨霜雪的磨洗后,到了南朝梁时,又有一个人将“拔葵去织”的事迹演绎得有声有色,他就是宰相、文学家徐勉。

  徐勉在六岁时就能“率尔为文”,有“耆宿”老成人的见识,长大后又好学进取,才华四溢,被人们誉为“人中之骐骥,必能致千里”。《南史》卷六十《徐勉列传》记载,徐勉“起家王国侍郞,补太学博士”,一入官场就在朝廷皇帝身边供职。梁天监三年(504年)任黄门侍郞,尚书吏部郞,很快升迁为侍中。当时梁与北魏发生战争,徐勉又“参掌军书,劬劳夙夜”,到前线参加战斗,虽为文职,但也必须与将士们同甘共苦,共同杀敌,数十天后才得以还家。由于刚从前方火线上下来,衣着不整,人也消瘦不少,结果回家时,弄得“群犬惊吠”,连家里面养的狗都不认识主人了,见到徐勉就狂吠不止。此情此景,徐勉不无慨叹地说:“吾忧国忘家,乃至于此。若吾亡后,亦是传中一事”。其为人敬业与豁达如此。

  梁天监六年,徐勉任给事中、五兵尚书,迁吏部尚书,后又官至中书令。虽身居要职,但徐勉“不营产业”,家无畜积,俸禄全部分赡给亲族中生活贫乏的人。

  门人故旧有的出于好意来“从容致言”,劝说徐勉给自己留点财产。徐勉回答说:“人遗子孙以财,我遗之清白。子孙才也,则自致辎軿;如不才,终为他有”。意思是说,别人留给子孙的是财产,我留给子孙的是清白;子孙如果有才能,他可以自己实现荣华富贵,出门乘坐装有帷帐屏蔽的辎车和軿车;子孙如果没有才能,留给他的财富最终还是要归他人所有。

  徐勉这种处理财产与培养教育子女的方式,与汉宣帝刘询时代那位著名的太子太傅踈广说过的话是何等相同啊!踈广在致仕回归故里后,将皇帝皇太子赏赐给他及侄儿、太子少傅踈受的70斤黄金全部用于接济穷人,或请左邻右舍及亲朋好友们聚饮,当别人劝他用这笔钱为子孙后代多置田产房屋时,踈广回答的话中就有:子孙“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汉书》卷七十一《踈广传》有详细记载。只有将财富金钱看淡的人,才具备这种人生大格局。

  再说徐勉,他曾以家书的形式告诫儿子徐崧,表达自己要向先贤那样,做到不与民争利。他说:“吾家本清廉,故常居贫素。至于产业之事,所未尝言,非直不经营而已。薄躬遭逢,遂至今日,尊官厚禄,可谓备之。每念叨窃若斯,岂由才致,仰藉先门风范及以福庆,故臻此尔。古人所谓‘以清白遗子孙,不亦厚乎。’又云‘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详求此言,信非徒语。吾虽不敏,实有本志,庶得遵奉斯义,不敢坠失。所以显贵以来,将三十载,门人故旧,承荐便宜,或使创闢田园,或劝兴立邸店,又欲舳舻运致,亦令货殖聚敛:若此众事,皆距而不纳。非谓‘拔葵去织’,且欲省息纷纭”。

  徐勉告诉儿子,他是受好的家风熏陶,又躬逢好的时代,所以才享有“尊官厚禄”,但他坚持居官清廉,生活清贫,不置田产,不开店铺做生意,不搞人情往来,更不为“门人故旧”谋私寻利。他之所以要这样做,不仅是要向先贤学习,“拔葵去织”,不与民争利,同时也可以为自己减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徐勉以身作则,既传承了好的家风,又教育好了子女,又谨慎为官,以实际行动践行不与民争利传统。

  当历史的车轮驰入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时代,中国古代官场上又出现了一位以自己的行动诠释“拔葵去织”、不与民争利的大臣,他叫苏良嗣。

  据《旧唐书》卷七十五、《新唐书》卷一百三《苏良嗣列传》记载,唐高宗李治时期,苏良嗣曾任周王府司马,为人能够守文检括,严明纪律,深得高宗称赞,很快升迁为荆州大都督府长史。

  有一次,唐高宗派遣宦官沿着长江去采挖异竹,准备栽植到长安的宫苑中。宦官在得到皇上圣谕后,“科舟载竹”,专门找来最好的船只开展这项工作。他们用船装载着从各地挖到的珍贵竹子,所到之处是纵暴蛮横,弄得鸡飞狗跳,老百姓是怨声载道。当这帮宦官船载竹子路过荆州时,被苏良嗣囚禁了起来,竹子也给扣押了下来。

  试想,一般官员拍皇帝马屁还嫌来不及,而苏良嗣却敢于扣押皇帝喜欢的东西,这在当时是需要何等的胆量和大公无私的气魄啊。苏良嗣立即上疏高宗皇帝,一是为了汇报,更主要的是为了呈上谏言。他说:“远方求珍异以疲道路,非圣人抑己爱人之道。又小人窃弄威福,以亏皇明。”言辞切直忠恳,认为这样做不符合圣人爱民之道,又让别有用心的小人趁机作威作福,祸害百姓,坏了皇帝名声。收到上疏奏折后,李治并没有怪罪苏良嗣,而是下旨对苏良嗣表示慰勉,让宦官将挖来的异竹继续放在长江两岸土壤上生长,不与老百姓争抢资源。

  到了武则天主政当皇帝时,苏良嗣升迁为工部尚书,不久又回到武则天身边,当上了“纳言”谏官。在赴任西京留守时,武则天曾专门为他赋诗饯行,“赏遇甚渥”。唐代朝廷中有一个官署叫尚方监,当时的部门负责人名叫裴匪躬,他奉武则天之命去检校京苑,即检查京城中的官方园囿,结果发现官方苑囿中生长着大量水果蔬菜。裴匪躬在向武则天报告后,指示将这些水果蔬菜全部拿到市场上卖掉,获得的钱可以“佐公上”,用于皇宫中开销支出或人员奖赏。

  苏良嗣听说后,极不赞成这种做法,作为谏官,他必须敢于直言,哪怕得罪皇上、招来杀身之祸也在所不辞。苏良嗣对武则天说:“昔日,公仪休相鲁,犹能拔葵去织;未闻万乘之主,鬻其果菜以与下人争利也。”苏良嗣又将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拔葵去织”的感人事例搬了出来,希望武则天不要让尚方监的人将官家园囿中长出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上去卖,不要做这种“与下人争利”的事。在苏良嗣强烈谏阻下,大唐皇宫准备派人到市场上去卖水果蔬菜的行动终于“遂止”,最终取消了。

  苏良嗣一直活到85岁才去世,武则天为此“辍朝三日,举哀于观风门”,同时下旨,要求文武百官都到苏良嗣家中吊唁,表达对这位忠心正直大臣的尊重与哀悼之情。

  到了宋代,“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鞏也曾有过不与民争利的行动。

  “唐宋八大家”是后人对唐宋散文中八位文学成就突出人士的称谓,他们每个人都曾为官,有的还在朝廷任要职。“八大家”之首的唐代韩愈就官至监察御史、吏部侍郎,柳宗元官至礼部员外郎、柳州刺史;宋代的欧阳修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王安石官至宰相,苏洵曾任秘书省校书郎,苏轼在朝廷任翰林学士、礼部尚书,苏辙任右司谏、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曾鞏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又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当了许多地方的行政长官一把手。唐宋八大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关心民生情怀,而最能体现不与民争利的典型,当属曾鞏了。

  据《宋史》卷三百一十九《曾鞏列传》记载,曾鞏到福州任知州时,当地佛寺众多,僧人们一方面以此谋取丰厚报酬,一方面也用以巴结贿赂官方,这种官僧合伙谋利的现象在福州南剑地区更为严重。曾鞏到任后,要改变这种不正常现象,正寻找突破口,争取早日打开工作局面。

  当时福州地区没有“职田”,即没有政府给的“俸禄田”。太守就每年通过卖掉官家菜园子里的蔬菜来赚一笔钱,再用这笔钱来作为创收和奖励,据说就这样卖蔬菜,每年财政收入也有三四十万进账。曾鞏通过调查分析,认为这是有违为官之道,非常生气地说:“太守带头与民争利,这样能行吗?”

  在北宋时代,知州(亦作“知府”)的官要比太守大,其地位相当于现今的地级市市委书记兼任市长,太守相当于一个副市长。曾鞏认为太守之前的所作所为与古训不符,是在公开的与民争利,就毫不犹豫地将其撤职罢免了。“拔葵去织”的不与民争利传统再度得到显现。

  到了明清时期,不与民争利的优良吏治传统继续在发扬光大。

  明代出现的“还田于民”一事发生在明熹宗天启年间(1621-1627年)。据《明史》卷二百五十五《叶廷秀列传》记载,叶廷秀是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历知南乐、衡水、获鹿三县知县,后又回到顺天府当推官。当时,英国公张惟贤发生“与民争田”纠纷,老百姓很有意见,就告到县衙。经过当庭询问和取证,叶廷秀最后判定:双方争执的那片田地“断归之民”。

  谁知张惟贤不服叶廷秀的判决,还先“属托”即委托御史袁弘勋来驳勘,即请御史袁弘勋来当他的辩护律师。结果在二次开庭后,叶廷秀“执如初”,仍然维持原判,再次责成张惟贤把占用的民田退还给老百姓。张惟贤仗着自己是英国公的身份,仍然不服判决,接着又向朝廷提起诉讼。结果是明熹宗采纳了叶廷秀的奏请中的意见,要求英国公张惟贤立即“还田于民”。张惟贤只得服从,这桩公案最后以与民争利者的败诉而收场。

  又据《清史稿》卷二百五十《王熙列传》记载,王熙是顺治四年(1647年)进士,到了康熙五年(1666年)已升迁为左都御史。这期间,有过一段在地方任职的经历,对地方上存在的不合理社会现象有所掌握,当了御史后,具备了纪律检查监督的权力,就上疏康熙皇帝,其中有:“闽、广、江西、湖广等省官吏,挟赀贸易,与民争利。或指称藩下,依势横行。宜饬严禁。”

  王熙在这里指出了福建等地的地方政府官员存在着一边当官、一边经商做生意的行为,与老百姓争市场争利益,同是又利用职权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横行霸道,强买强卖,官商勾结,严重败坏了政府官吏形象,必须进行整顿和严令禁止。

  与此同时,他还在上疏中指出:与清王朝发迹地盛京(今沈阳)相关问题上也存在着伤害百姓利益的不正之风:“近例招民百家送至盛京,得授知县。不肖奸人,借资为市,贻害地方,宜改给散秩。现任官吏捐输银米,博取议叙,名出私槖,实取诸民,宜一切报罢。”由于政策允许捐钱粮来获得官职,现在又出台迁一百户人家到盛京就能获得知县一职的政策,致使许多奸人趁机祸害地方百姓现象频发。而那些通过向上多缴金钱和粮食就能博取功名、获得提拔的人,他们实际上是从老百姓身上去搜刮钱粮,而不是从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王熙向康熙皇帝呼吁:这一切祸害百姓、与民争利的政策,都应该立即废止。

  在接到王熙的上疏奏章后,“上俱从之”,康熙皇帝完全采纳了王熙的建议,坚决制止地方上存在的与民争利、危害民生的事情发生。

  有春读史,识古思今,我们进行的反腐倡廉与惠民便民举措饱含古风色彩。我们要结合时代特点,不断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弘扬“拔葵去织”所凸现的不与民争利的优秀吏治传统。

  束有春

2022年5月16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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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