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通讯员 陈良龙 王飞 记者 康旭阳)近年来,汽车延保服务受到不少车主的青睐,新车质量保证期满之后,购买延保服务可以延长原厂的保修时间。2017年,南京市民马先生就给自己的新车购买了延保服务,但前段时间,车辆出现了一些问题,马先生来4S店要求保修时,却被告知不在理赔范围内。
2017年,马先生在雨花台区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当时,4S店向马先生推荐了新车延保服务,费用只要三千多元,可以将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延长2年,车辆出现问题都可以像在厂家质保期一样免费解决。马先生当时就购买了此项延保服务。近期,马先生的车出现了故障,已经过了厂家的质保期,但还在延保期内,于是他便找到了4S店要求其免费维修。没有想到的是,4S店却告知马先生,其车辆所出现的问题不在理赔范围之内,需自费一笔钱才能修。无奈之下,马先生向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12315进行了投诉,要求4S店履行延保服务承诺。
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双方了解了情况,原来,销售延保服务时,4S店并未向马先生说明可保修的范围,导致其误以为所有问题都可免费维修。4S店拿出了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反映自己的延保是和厂家的质保有区别的,只能保部分项目,合同内容并没有说是全免费。但马先生却表示,这份合同并没有说清楚延保还需要自己掏一部分钱,当初销售也口头承诺过延保和厂家质保一样,不需要再花钱就可以享受厂家的质保服务,否则他也不会购买,4S店必须履行承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市场监管局在查看了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后认为,4S店在合同中一定要将延保服务具体内容详细说明,如果存在可能让消费者付费的情形一定要以显著的方式进行提醒,否则由4S店承担责任。经过调解,4S店同意免费为马先生维修好车辆。
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4S店的延保服务一定要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延保服务具体内容,特别是可能存在的自费情形及店家的免责条款,防止发生纠纷。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不法商家的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