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疫情迫使劳动者辞职 泗洪法援相助终维权
2021-08-03 21:0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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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泗洪人郭某遭用人单位无故停工停薪,法律援助坚持维权,最终为郭某争取到26000元经济补偿金和15000余元的失业险赔偿。郭某感慨,“多亏了法律援助替咱劳动者说话。”

  郭某自2013年12月起就在泗洪某公司上班,时常遭到单位无故拖欠工资。2020年3月公司假借疫情影响,在复工复产的情况下,仍不安排郭某工作,郭某照常上下班,却无打卡授权,且公司不再发放工资。无奈之下,郭某向公司邮寄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并向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受理了郭某的申请,并指派江苏立贤律师事务所王文娟律师承办该案。

  经仲裁,公司仅支持郭某之前支付的1000元培训费。面对这一结果,郭某既失望又失落,承办人坚持再次为其进行诉讼,并与承办法官多次对接,提供证据材料,抓住“用人单位长期无故停工且不予发放工资,多次沟通遭拒,最终导致郭某被迫辞职,被迫辞职应该得到赔偿”这一关键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双方达成协商,郭某撤诉,用人单位一方面补足拖欠的工资,协助办理失业保险15000余元,并当场支付26000元经济补偿金。

  (刘丽)

标签:经济补偿;法律援助中心;工资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