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动 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
2022-03-15 20:0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尹丹丹 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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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 殷文静)3月15日上午,省消保委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各单位职能领域维权重点,以切实有效解决问题为宗旨,形成了高效便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动机制。

  具体来看,《意见》包含五方面内容:

  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维权难问题。司法厅、消保委将在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保护、金融消费等领域共同探索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鼓励公益律师、消费维权志愿者等专业人员,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强劲作用。

  设立技术调查官专家库,解决取证难问题。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汽车修理等领域分批次选拔专业技术、检测检验、认可认证专家。涉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审判,调查官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作为专家辅助人提供相应意见,在举证责任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

  针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解决索赔难问题。经消保委调解的相关消费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出具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开展投诉信息公示工作,解决防范难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对重大民生类消费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尤其是对具有圈钱坑民、携款跑路、侵害群体消费安全等潜在风险的苗头性案件,发布消费警示并通报相关部门,建立起消费维权有效屏障,防范重大民生消费纠纷群体性风险。

  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信息壁垒问题。六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并通报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措施。各单位就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专业知识解读、实务研究成果开展互通交流,适时通报受理及调处的重大疑难典型案例,提升工作效能。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杰表示,本次《意见》旨在进一步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社会共治大维权体系,使消费者的合法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联动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了消保委组织平台功能,有效整合社会维权资源,实现了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强化了整体合力。综合运用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及时高效化解消费矛盾纠纷,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标签:消费纠纷;民生;消费者权益保护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