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衣食住行、日常消费乃至社交娱乐都有赖于这无形的“网”。但在享受互联网产品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消费者也难以避免地留下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成为了商家的大数据。随着法治社会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空前高涨,个人信息泄露、非法商业广告推送、大数据杀熟以及其他涉及敏感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成为消费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行。新法保护了消费者哪些权利?江苏省消保委对此作了解读。
确立个人信息保护原则,禁止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至第九条中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经营者手机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限制在对消费者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和实现目的的最小范围。同时还对经营者提出了公开信息处理规则、保证信息准确、采取保障措施等要求。当前市场上部分经营者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造成消费者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该原则的适用将有助于遏制这类现象。
确立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新法还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的一系列规则,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并且个人有权撤回同意;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这些规则的确立,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此外,考虑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个人信息处理的不同情况,《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对基于个人同意以外合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作了规定。
打击大数据杀熟行为,确保市场消费公平秩序。当前,部分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掌握消费者经济情况、消费特点,并有针对性的提供不同的价格,通过在价格上的差别待遇谋取不法利益。这种“大数据杀熟”的行为违反了《消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而《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从法律上禁止了大数据杀熟行为。
明确权利义务,对信息处理者提出更高要求。《个人信息保护法》还赋予了个人更充分的权利,对经营者则强化了他们作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法条将个人信息收集处理中的知情、决定、查询、更正、删除等等提炼为知情权与决定权,并加以保护。此外,该法还设专章明确信息处理者义务,要求定期对其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
强化惩处力度,威慑不法商家。《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违反该法的不法商家最高可做出100万元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此外,对违法企业的主管负责人亦可以进行罚款。高强度的处罚力度也对不法商家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体量再大的企业也要好好思量违法成本问题。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