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黄码居民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
2021-08-10 20:5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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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黄码居民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海盈8月10日,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发布会。南京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郁永春介绍疫情期间职工权益保障情况。

  职工因黄码居住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企业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当事先告知职工,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处理。职工在休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期间黄码,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的,假期不因以居家隔离观察时间重合而顺延。

  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企业未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或职工休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男方护理假假期的,应当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企业不得以职工黄码居家隔离观察为由解除和中止合同,职工黄码转绿码及时告知企业,及时复工履行劳动义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的,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企业应及时安排黄码转绿码职工恢复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安排职工复工。

  郁永春介绍,绿码职工因疫情防控要求,如小区、楼栋实施封闭封控须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参照黄码职工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做法执行,由企业依法支付相应工资。职工因公出差在外地期间,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隔离观察,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本单位相关薪酬规章制度依法支付工资。

标签:职工;隔离观察;休假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