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流量、卖账号、请水军……网信办对这些行为“SAY NO”
2021-01-26 09:32: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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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营造的虚拟世界,为上亿网民提供了自由徜徉的空间。然而,网上信息内容低俗庸俗、恶意炒作、情绪宣泄、抄袭剽窃等问题不绝于耳,网络生态、网络文明遭到破坏。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针对大批公众账号提出23条准则,包括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级分类管理等条款。据悉,该规定将于今年2月22日开始施行。

  针对网络数据造假,规定指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公众账号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与此同时,部分平台制定“霸王条款”“免责协议”,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粉丝”。对此,规定明确,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也就是说,买粉丝、买流量等违规行为未来将有“规”可依。

  不仅如此,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来也不得违规转让账号。规定提出,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向其他用户转让公众账号使用权的,应当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应当依据前款规定对受让方用户进行认证核验,并公示主体变更信息。平台发现生产运营者未经审核擅自转让公众账号的,应当及时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对于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规定明确,在内容安全方面,《规定》要求生产运营者建立健全编辑策划、制作发布等全过程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导向性、真实性、合法性等“三个把关”,以维护良好传播秩序;在账号运营方面,《规定》要求生产运营者建立健全公众账号注册使用、运营推广等全过程安全管理机制,依法文明、规范运营公众账号,以维护良好社会形象;在禁止行为方面,《规定》要求生产运营者不得从事虚假冒名注册、违规采编新闻、制造虚假舆论、恶意营销诈骗、抄袭伪原创、煽动网络暴力、非法买卖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规定列出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十条违法违规行为:

  (一)不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或者注册与自身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等;

  (二)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

  (三)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

  (四)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雷同低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

  (五)利用突发事件煽动极端情绪,或者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机构名誉,干扰组织机构正常运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七)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八)违规批量注册、囤积或者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九)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或者未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去年,江苏网信系统就已开始对违规平台的“亮剑”行动。2020年7月,江苏网信系统深入排查整治网站平台少儿动漫、动画等频道的不良动漫产品;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集中整治网络游戏平台实名制和防沉迷措施落实不到位,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消费等问题,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的暑假网络环境。

  据悉,江苏省市网信办依法依规对“快吧游戏”“奇乐直播”“JZ5U绿色下载站”等55家违规网站平台、账号进行约谈整改,对“人人文档网”等57家发布有害信息的网站平台、账号提出警告。会同江苏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注销“苏州现代新娘”“小黑游戏”“江苏国宏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图网”等侵权假冒、淫秽色情低俗和赌博类网站平台1341家。

  属地应用商店依法下架“小肚皮”“佩奇”等违法违规移动应用程序54款;有关网站平台依照用户服务协议关闭各类违法违规账号5238个。移送司法机关相关线索38件。

标签:账号;公众账号;运营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