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打赢“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支持一键关闭!
2020-11-21 14:1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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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11月10日,就江苏省消保委与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乐融公司 ")消费公益诉讼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乐融公司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予整改。乐融公司一审败诉。省消保委主张的“一键关闭”功能得到判决支持。

支持开机广告“一键关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9年7月起,省消保委开展了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海信、小米、创维、夏普、海尔、长虹、乐视七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进行了长达一年的约谈、跟踪和监督,要求企业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2019年12月12日,省消保委对拒不整改的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融公司”)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经过法庭公开审理,2020年11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判决书显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被告是否应为其销售的智能电视在播放开机广告同时提供一键关闭功能,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是否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院认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本案中,原告作为依法设立的组织,履行消费者协会的职责,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权提起本案诉讼。被告生产和销售的“乐视TV”“Letv”“Letv超级电视”等品牌智能电视加载了开机广告,并通过互联网不断更新广告内容,消费者开机后会自动播放15秒左右的开机广告,且该广告直到播放最后5秒时才弹出一键关闭窗口,消费者才能选择关闭开机广告,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降低了消费者观看电视的体验,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判决乐融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为其销售的带有开机广告的智能电视机在开机广告播放的同时提供一键关闭功能。

出台开机广告团体标准:广告时长不超过30s

2019年启动开机广告系列维权专项行动后,针对行业内部对开机广告时长、关闭没有统一要求的现实情况,江苏省消保委与中国电子商会联合推动开机广告团体标准出台,经过法定程序,2020年9月23日《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正式生效施行。

据《规范》,在硬开机、软开机状态下,电视开机广告时长均不超过30s。关闭广告提示窗应在广告播放后1s内显示,直至用户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或广告播放完毕前,应始终提供该提示窗。

维权时间线:

2019年7月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专项调查启动

2019年8月29日-调查情况及侵权问题及时向社会通报

2019年10月10日-公开约谈涉案7家智能电视企业,督促企业限时整改

2019年10月24日-省消保委与中国电子商会联合推动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团体标准出台

2019年12月12日-针对乐视电视所属乐融公司拒绝整改行为,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1月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2020年3月9日-《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7月15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乐视公益诉讼案

2020年7月16日-6家企业整改效果显著,按进度升级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

2020年9月23日-省消保委与中国电子商会共同发起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正式生效

2020年11月10日-乐视电视开机广告侵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宣判,省消保委胜诉!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尹丹丹

标签:开机;智能电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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