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企业、拓岗位、提技能、兜底线 江苏再推23条政策措施促进稳就业
2020-07-28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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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孙海燕)就业是最大民生。7月28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的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3.5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3.5%,人力资源市场升温较快,就业形势逐步回稳。据对5550户重点企业监测,6月末企业复工率达到99.8%,监测企业员工到岗率接近98%,在江苏务工的农民工人数已经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发布会上,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6月22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3号),从开发更多优质就业岗位、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7个方面明确了23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概括起来有以下五个突出亮点。

保企业的力度更大

  企业是吸纳就业重要渠道,保企业就是稳就业。为进一步加大企业降本减负力度,我省将困难企业事业保险稳岗返还、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等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允许各地根据基金结余情况,适当放宽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预计,全年将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超过1000亿元,稳岗返还超过70亿元。

拓岗位的力度更大

  保就业是底线,拓岗位才是根本。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了80%以上城镇就业,是扩就业的主渠道。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加大了金融支持力度,延长了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降低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还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空间大,是稳就业的重要途径。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促就业的力度更大

  据悉,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创纪录的58.4万人,正值毕业季,省、市各相关部门把今年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抓好大学生就业。一方面,升学入伍拓渠道减需求“总量”。今年我省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分别增加1万人和1.5万人,大学生应征入伍征集指导比例提高至75%,其中毕业生占比达到45%以上。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募集不少于5万个见习岗位。另一方面,激励引导添岗位扩就业“增量”。我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招聘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事业单位不低于70%,基层岗位不低于50%,招募400名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同时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招聘规模。

加强素质的力度更大

  对求职人员来说,找到满意的工作最根本的还要靠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我省将劳动预备制培训对象扩大到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对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给予生活费补贴;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中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兜底线的力度更大

  保住了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也就守住了社会稳定的底线。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和兜底保障工作,我省积极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和临时性公益岗位,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二次安置,年内将其他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年内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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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