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家险企迎属地监管 江苏分管2家
2020-07-27 20:12:00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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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见习记者 孙海燕)7月21日,银保监会下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划分了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财险、再保险公司,并进一步厘清了银保监会和属地银保监局之间的监管职责分工。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优化了监管的资源配置,降低了监管的中间成本,使得监管过程更加直接高效。

64家险企迎属地监管

《方案》显示,监管对象方面,除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87家财产保险公司和13家再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公司两类。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36家,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公司64家。

部分大中型财产险公司、5家农险公司以及全部13家再保险公司仍归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其中也有部分创新型主体,如众安保险、泰康在线这类互联网险企,以及众惠相互、汇友相互等相互保险社。

而当地银保监局属地监管的主要为中资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和合资财产险公司。如包括英大泰和财险、中银保险、中铁自保、华农财险、合众财险及中意财险、现代财险在内的7家财险公司归属于北京银保监局监管;永诚财险、中远海运自保及安盛天平财险、国泰财险、史带财险等13家财险公司归属于上海银保监局监管。江苏银保监局分管的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是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对象划分是在综合考评公司业务规模、行业影响、股东背景、机构类型、发展阶段等指标后所进行的。

各监管部门分工明确

《方案》中显示,银保监会及地方分局的职责各有侧重。例如,银保监会、属地监管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监管主体职责包括:市场准入退出管理、非现场监测和风险分析、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监管、准备金监管、产品监管、资金运用行为监管、市场行为监管、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监管、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等。

从政策层面看,银保监会负责大方向,而地方监管局则主要负责执行。就如同公司体制一般,董事会的方向确定,还需要管理层的具体执行。另外,银保监会表示,通过建立监管联动会、信息共享、专项工作交办等机制,加强监管联动,统一监管思路,分享监管信息,通报风险问题,推动部署下一步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当然,改革实施后,银保监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范围以及相关监管事权划分进行动态调整。如有新公司加入,也将参照该方案执行。例如部分公司出现问题,监管主体或将移至银保监会。

属地监管意义何在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2月,银保监会就曾发文对财险产品进行分类属地监管改革,在强化退出机制、明晰监管职责、规范产品报备等方面做出规定。当时,分析人士便指出,此举释放出银保监会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信号,降低了保险机构推出新产品的成本,也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有利于激发产品创新的市场活力。

相关人士称,《方案》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未来,应对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属地监管,让地方承担更多责任,而银保监会主要管好全国性的大型中介集团或公司以及发挥保险中介功能的大型互联网平台。

标签:银保;监管;财险
责编:钱海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