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23条举措“稳外资”
2020-05-27 20:36:00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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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见习记者 孙海燕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建好开放平台、优化营商环境。5月27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结合《意见》内容,就江苏稳外资情况进行系列发布。

今年以来我省利用外资

稳中有进、稳中提质

今年以来,我省以重大项目、政策举措、优质服务着力稳住外资基本盘,稳定企业运营发展,实现了利用外资规模领先、稳中提质。

1-4月,全省新设立892个外商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外资103.7亿美元,同比增长5.7%。我省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全国首位,1-4月增速好于全国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总体呈现“一优两稳三提升”的特点。

“一优”,即制造业利用外资占比优于全国。制造业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1个百分点。

“两稳”,即来自亚洲的外资总体稳定、省内重点地区支撑作用稳定。来自韩国、新加坡、日本的实际使用外资规模位居前列,超过来自欧美的外资总和。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南通五市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总量的78.6%,比上年同期提高3.8个百分点。

“三提升”,即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占比、现代服务业外资占比、重大外资项目占比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的66.6%,较上年同期提高8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占全省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的47.5%,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新设及净增资1亿美元以上项目113个,同比增长31.4%,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的51%,较上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

五大方面23条举措

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情况

据悉,《意见》涉及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五大方面23条举措,既全面落实了国家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

“招商安商稳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利用外资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的具体举措,也是江苏利用外资形成的有效经验。《意见》围绕相关要求,突出招商安商稳商,通过加强统筹招商、要素保障,落实公平竞争制度等举措,推动项目落地,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记者注意到,在放开、放权、放活上,江苏也积极谋篇布局。在鼓励拓宽领域的同时,各地又不乏精致灵活的举措。一方面积极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等手段,另一方面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作用,将省级能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同时,鼓励各地出台招商工作激励措施,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合适的外资项目。

协同合作,多方发力,才能提质增效,共赢发展。《意见》鼓励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合作的同时,鼓励外资参与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总部经济规划,支持外资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高外贸外资协同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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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