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
在2020年所经历的一切启示我们,人类是一个共同体,全球的生存链接息息相关。作为社会企业家,我们不仅要与时俱进地改变商业管理、企业发展模式,还要改变企业家自身的思考方式。如何很好地应对社会的突发变化?在经济洪流中是否建立了一些平台并创造了一些共同价值?疫情期间,在国家的领导下,社会企业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担负并履行了应有的职责,平台、商业合作伙伴、分销商、零售商等利益相关方一起共同合作,不仅在疫情期间解决了许多紧急的社会问题,还领导着自身企业迎难而上,乘风破浪。
截止到2021年初,中国疫情防控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是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2.3%,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这一切的成绩离不开中国杰出社会企业家的贡献。
“杰出社会企业家”评选的意义:
2019年,我们举办首届“杰出社会企业家”评选,活动得到了全国众多企业家的支持与参与。最终在评选委员会多轮评选及第五届全球社会企业家生态论坛与会嘉宾的见证下,评选出曹德旺、俞敏洪、董明珠、王梓木等11位杰出社会企业家。“杰出社会企业家”的评选,不仅是对企业家社会使命、社会责任、社会生态的认同与肯定,也是弘扬新时代社会企业家精神的一个平台载体,更是鼓励、引发、感召更多的企业家走进新商业文明时代,推动社会企业家大军的洪流形成。
(2019年首届“杰出社会企业家”颁奖盛典)
第二届“杰出社会企业家”评选活动参与方式:
专家推荐:由“杰出社会企业家”评委会成员进行人员推荐,每位评委可推荐一位参选企业家,推荐的参选企业家按照参选流程填报并参与评选。
自行推荐:参考评选标准,由个人进行“杰出社会企业家”参选人员推荐,每人可进行自荐或者推荐他人,推荐的参选企业家按照参选流程填报并参与评选。
第二届“杰出社会企业家”评选标准:
1、所带领的企业自身整体发展持续向前,财务营收稳步增长,战略目标清晰专注,企业管控持续提升,运营效率稳步提高。
2、所带领的企业为社会持续提供工作岗位,持续关注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
3、所带领的企业持续关注科技创新,用不断的科技创新引领企业积极拥抱低碳高效的运营模式,积极推动绿色环保事业。
4、所带领的企业持续关注贫困人口和偏远山区孩子教育、医疗、创收问题,每年为贫困山区设立专项基金以及基金管理守则。
5、所带领的企业持续关注团队和员工幸福指数,每年为员工提供专业的培训和个性化技能学习平台。
6、所带领的企业持续承担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在税收、企业自身诚信体系建设持续贡献企业力量。
7、所带领企业积极引领企业内部创业方向,在保障企业战略持续发展及财务目标实现的同时,为企业内部创造全新商业模式提供丰富平台。
8、所带领企业持续关注企业所在社区的整体发展,为社区所在地环境、教育以及社区幸福指数持续贡献力量。
第二届“杰出社会企业家”评委会委员:
评选委员会荣誉主席
澳大利亚第26任总理,全球社会企业家联盟荣誉主席陆克文先生
评选委员会主席:
华泰保险集团董事长兼CEO王梓木先生
评选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招商银行原行长,全球社会企业家联盟联席主席 马蔚华
•中国生态文明与促进会驻会副会长、研究员 王春益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 孙祁祥
•国务院稽查特派员 刘吉
•商界传媒集团董事长,全球社会企业家联盟联席主席 刘旗辉
•北京青年报原社长,北青传媒原董事长 张延平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海星集团董事长 荣海
•北京华夏管理学院校长,全球社会企业家联盟执行主席 姜岚昕
•中国商业文明研究院中心发起人 秦朔
•IBM大中华区前董事长,全球社会企业家联盟联席主席 钱大群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 腾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