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6月1日,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6月2日,人民银行召开“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货币政策司副司长郭凯出席发布会,就上述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中提出,对于普惠小微贷款,银行要做到“应延尽延”,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最长延长到2021年的3月31日,免收罚息。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只要是6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本金和应付利息都在政策范围之内。另外,对于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企业可以和银行自主协商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潘功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稳定经济增长可能比原来预计的时间要长,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来稳企业、保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在前期出台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这项政策,对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安排做了一些完善,同时创新创立了一个工具支持延期还本付息。
潘功胜表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与今年2月份出台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相比有几点完善:第一是期限更长了,原来最长可延期至今年6月底,现在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贷款都可以延期,最长可延至明年3月31日;第二是力度更大,要求对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第三是明确稳就业的要求,享受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企业要承诺稳就业,要提供承诺书;第四是有激励性政策安排,央行设立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实际上,给这些延期还本付息的银行,按照其延期本金的1%提供奖励。
邹澜介绍,从现在的宏观统计数据看,预计激励的贷款金额接近4万亿元,带动延期的本金达到3.7万亿元。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中提出,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投放,支持更多的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使小微企业贷款获得性明显提高。具体的操作是通过和财政部门一起创设货币政策工具,由中央银行提供4000亿元的再贷款专用额度,从今年的6月起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在今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要求不少于6个月,以使贷款企业能够更大程度从政策当中得到好处。目前计划安排6月份、7月份、10月份、明年1月份四次批量购买。
邹澜介绍,预计政策落地后,可带动相关的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接近1万亿元,而去年这些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大概是3000多亿元。“我们希望能够产生倍增效应,使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到变化,大幅度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发放比例。”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与前两个政策工具相比更着眼于长远,主要是解决小微金融服务供给结构性失衡的问题,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提高金融政策的“直达性”,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提质、扩面”。
邹澜介绍,首先,全国性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促使商业银行处理好不同业务服务对象关系的平衡。其次,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的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再次,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进一步带动基层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各家行过去都做过一些安排,有一些行已经提到10%以上了,也有一些行提的程度和速度稍微慢一点,感觉实际效果是很好的,所以这次做了一个全面的要求。
此外,央行等八部门近日还出台指导意见,推出30条政策措施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潘功胜表示,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工具,主要侧重量的支持和结构性支持,是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采取临时性政策安排。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在此背景下,新出台的30条政策措施将着力以长期性、制度性的方式进行推动。
潘功胜强调,这些政策无论从性质上还是规模上都谈不上量化宽松。中国是主要经济体中少数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箱仍留有不少工具和政策空间。
“保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增长,也是救金融机构自己,就是保银行的信贷资产。”潘功胜表示,未来金融机构要加大拨备提取,提升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为防止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做好准备;同时,防范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防止出现资金空转和资金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