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苏阳 摄 视觉江苏网供图
江南时报讯(见习记者 孙海燕)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下称“江苏金管局”)网站了解到,5月9日,江苏省金管局、江苏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司法厅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修订后的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苏金监发〔2020〕59号),推动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实施,该通知共计有多项措施,分别针对注册制改革、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投资者保护、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落实证券服务机构责任等方面。
扎实推动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实
落实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省级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各设区市落实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政策指导,及时宣传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内容、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各地要引导拟上市企业认清注册制改革重要意义,辩证看待其积极和约束性影响,持续抓好增量规范、促进存量优化,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落实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要求。省、市金融管理部门积极对接沪深交易所,每年定期举办债券业务专题培训,推动企业利用公司债券融资。各地要按照江苏证监局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公司债券的风险提示要求,加强公司债券风险研判,优化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公司债券领域风险。
深入开展《证券法》学习宣传培训
各地要根据江苏证监局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学习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统筹协调推进《证券法》各类学习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 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协调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以及城市中心广场、城市主要街口、金融机构户外LED屏幕等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组织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面向广大投资者的《证券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岗,利用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积极营造学习《证券法》、贯彻《证券法》的浓厚氛围。
省上市公司协会要组织对全省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董监高等人员开展《证券法》警示教育和培训测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要运用“证券江苏APP”对挂牌展示企业开展《证券法》在线培训教育和学习测试。各地要组织力量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以及相关人员等不同主体,开展分层、分类辅导培训。
着力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各地要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要借助典型案例进行风险提示,特别加强对老年人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
稳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证券纠纷调解组织要积极引导投资者通过调解快速解决纠纷,提高调解工作专业性和规范性。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畅通民事赔偿诉讼渠道,稳妥推进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制度。积极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江苏省开展各类诉讼实践,积累证券代表诉讼有益经验。
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
重点查办恶性违法案件。新修订的《证券法》大幅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各地要配合江苏证监局开展恶性违法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处各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行为。
协作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各地要配合江苏证监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根据工作需要,由江苏证监局为辖区司法机关办理非法证券活动刑事案件出具专业认定意见,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加大对非法证券活动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