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长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 1%
2020-08-12 10:30:00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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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通知,获悉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20年3月2日-2020年8月10日期间累计新增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且上述被动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683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3月2日-2020年8月10日

股票简称 *ST长城 股票代码 00207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755.70 1.4383%

合计 755.70 1.438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799.06 35.78% 17,953.06 34.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37.84 35.09% 17,682.14 33.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1.22 0.69% 270.92 0.52%

注:长城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赵锐均先生2020年3月2日-3月5日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长城集团本次被动减持的364.69万股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获得,剩余391.01万股股份来源于公司2014年度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时发行的股份。鉴于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20015号),长城集团本次减持391.01万股股份违反了《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南

标签:股份情况 ;股东;被动减持股份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