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2020-06-17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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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916.4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 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和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5,000 吨烟酰胺联产 44 吨烟酸及副产 3,941.2 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 11,000 吨山梨酸钾项目以及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结项,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20 年 3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9,014.0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09.03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2,405.06 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 2020 年 3 月 31 日后、募投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向3.5 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年产 15,000 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 63,000 吨硫酸铵项目。其中,年产 15,000 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 63,000 吨硫酸铵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化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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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