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江苏发展更美好
——本刊专访学者贺云翱
2023-05-12 09:4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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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五一”假期,央视《非遗里的中国》走进江苏,苏绣、紫砂、杂技、淮剧、瓷刻以及金箔锻制技艺、绒花制作技艺、蓝印花布印染技艺、富春茶点制作技艺等十多种“非遗”项目同台展现,让人们一起见证江苏“非遗”的根脉深厚与技艺超群。同时,“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等相关话题也再一次走进公众视野。《文化产业周刊》本期专访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教授。他表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之所以取得丰硕成果,与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的科学布局引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文化主管部门的精心工作、大学等社会专业部门的支持,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有直接关系。

  文化产业周刊:江苏出台了哪些有关“非遗”保护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法规?

  贺云翱:2004年7月起,江苏省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整套的保护工作机制。到2008年,省文化厅已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也逐步建立和完善,淮安、宿迁等地文化主管部门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苏州、无锡、镇江、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等市正式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其他各市、县的文化部门也都设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并配备专兼职的保护工作人员。

  江苏于2005年1月在全国率先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立法,2006年9月27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同时,各地也积极加强法规建设,如苏州市颁布实施了《昆曲保护条例》,无锡市颁布了《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梁祝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并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率先出台省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立法以及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文化产业周刊:目前我省“非遗”有多少项?

  贺云翱:我省制定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建立与之配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体系,摸清全省“非遗”资源共计28922项。昆曲等11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入选数量居全国各省、市之首。全省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62个,入选数量名列全国各省、市前茅。全省已建立起完整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文化产业周刊:“非遗”传承人认定与“非遗”传承基地等载体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果?

  贺云翱: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开展代表性传承人命名工作。自2007年6月5日,文化部公布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来,江苏共有178人入选,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江苏共建成各类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等50个;省内高等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4个;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院校10个;各类展示馆、传习所、“非遗”工坊等583个;自2011年,江苏实施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程以来,已分四批建成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22年12月启动了第五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申报。目前,江苏正积极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及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机结合。这些工作对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与传承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江苏还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建设与展览工作,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下,先后建成开放了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如南京市云锦博物馆、“非遗”博物馆、苏州市江南丝竹馆、戏曲博物馆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集收藏、研究、传习、展示于一体,成为“非遗”传承的重要基地。

  文化产业周刊:“非遗”理论研究目前有哪些成果?

  贺云翱:江苏积极开展“非遗”研究,举办了大量关于“非遗”高层次论坛,涌现了大批理论成果,编撰和出版了《江苏省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览》《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览》《江苏省文化遗产志》等一大批书籍。此外还整理出版了大量相关文献和音像资料。近年来,南京、苏州等市还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非遗”数字记录和展示,都收到良好效果。

  文化产业周刊:我省“非遗”保护遵循怎样的原则?

  贺云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有正确、科学的思路,需要汲取世界各国先进经验,以博取众长之效。江苏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和保护规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确立“以国家级项目保护为重点,以濒危项目抢救为优先,以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为核心,以文化传承发展为目标,在保障上求力度,在机制上求创新,在传承上求延续,在发展上求突破”的保护工作思路。全省各地按照这一思路,因类制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科学保护传承。江苏还充分利用高校和各种专业力量,将科研成果和保护实践相结合,常年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培训工作,保持“非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产业周刊:在您看来,我省“非遗”宣传有哪些新意?

  贺云翱:江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面敢于创新,表现为积极办好“三类活动”。一是定期定点举办专题性节庆活动,如中国昆剧艺术节、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水韵江苏·‘非遗’购物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和中国古琴艺术节等;二是利用每年一度的“文化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等开展系列活动;三是积极支持传统民俗活动,如秦淮灯会、溱潼会船、白茆山歌会、宜兴观蝶节等等。除此之外,为了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运用融媒体平台,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开展线上和线下宣传活动,拍摄制作相关题材宣传片,如电视栏目《传承人》、纪录电影《天工苏作》等。同时,抓住各种重大全国性或外事活动机会,向全国和世界展示、推介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文化产业周刊:您觉得“非遗”如何助力区域现代化建设?

  贺云翱:江苏坚持“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协同推进的理念,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用旅游作为载体,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创新“非遗”旅游融合应用场景,深入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已设立20个“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项目单位。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和研学旅游产品。创设“非遗”创意基地、“非遗”旅游体验基地、“非遗”研学基地,并研究制定认定管理办法,全省已认定省级“非遗”创意基地21家、“非遗”旅游体验基地10家及一批“非遗”研学基地,建设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非遗”旅游融合载体。同时促进“非遗”资源与江苏特色产业发展、文化品牌建设、丰富人民生活、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使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不断走向繁荣发展,“非遗”事业在区域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记者 徐宁

标签:非物质文化遗产;江苏;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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