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提升行政应诉工作
2020-09-15 20:04:00  作者:陈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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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扬中市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完善举证材料、严格落实规定等三项举措提升行政应诉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当前,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扬中市始终把行政应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准确把握新时期应诉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分工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应诉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答辩,完善举证材料。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后,明确应诉工作承办单位,督促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扬中市行政应诉办法》等规定,及时起草答辩状,准备好能够充分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证据和依据,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证据全面,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材料。

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规定。严格按照《扬中市行政应诉办法》的要求,将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由分管被诉行政行为业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分管被诉行政行为业务的负责人不能出庭的,由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调解等环节,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同时加强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考核,以行政应诉的结果考察和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陈一凡

标签:应诉;扬中市;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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