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先进就其与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章公司”)的封装加工合同酬金纠纷,已于2020年8月24日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悉《案件受理通知》(案件编号:(2020)沪0117民初12602号)。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内容
(一)诉讼的案件事实
长电先进与瑞章公司于2016年6月开始业务往来,并签署了加工合同。长电先进按照瑞章公司的要求完成了封装加工、测试及产品的交付,并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而瑞章公司只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2020年5月31日瑞章公司确认其仍结欠长电先进加工费合计16,124,699.89元人民币,但后续仍未履行该付款义务。另外,瑞章公司在长电先进处呆滞及过期的材料费用合计1,356,924.48元人民币。
对此,长电先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0年8月24日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立案申请。
(二)诉讼请求内容
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封装加工测试费人民币16,124,699.89元人民币;
2、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464,896.82元人民币(利息以每一笔到期欠款为基数,自逾期付款之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
3、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为被告采购的材料费用合计1,356,924.48元人民币;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处理,暂无法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