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保障新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20-07-08 10:59:00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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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炼聊天、下棋打牌、养花种草,想要有什么就有什么,住在这里就不想回家了。”近日,入住盐都康年颐养院的刘兆炜老人高兴地说。这种集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福利机构,为入住老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在全国标准化试点验收中取得江苏省第一名。这也是盐城市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积极补齐民生短板,为老年人“夕阳”生活增添色彩,保障新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大家都关心,养老服务是盐城市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着力点。近年来,盐城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养老服务规划等政策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主渠道功能,目前全市基本建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积极参与政策制定,保障政府托底资金,推动养老服务有规划发展。”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近年来积极参与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盐城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盐城市区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政府托底保障职责,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对接制度化,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养老关系民生,情牵百姓。盐城市近年来在养老服务领域不断增加投入、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创新模式,细化政策内容及标准,提供有效财力保障。市财政局联合民政部门,对已出台的《盐城市区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与财政分项补助标准。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方案,明确投入运营的标准化及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根据不同建设标准和功能,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新建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的补助10万元/个,新建示范性的补助15万元/个。”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盐城市对投入运营的街道(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综合体),新建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30万元/个,改扩建补助15万元/个。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老年助餐点的,依托街道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普通助餐点按2万元/个进行补助。以街道为区域建立的中央厨房(膳食制作能力200客/餐以上),按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老年助浴点的,依托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和标准化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具备适老洗浴设施功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按3万元/个给予补助。

据了解,近三年来,盐城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资金达10.7亿元,其中市区财政1亿元。今年市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专项资金4478万元,其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500万元、老年助餐点建设经费200万元、敬老院建设经费100万元、福利机构工程改造经费2857万元。同时,有效推动社会力量成为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主体,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起社会资本,更多社会力量正逐步进入盐城市养老服务领域。

“盐城市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夯实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捧出的账单显示,从2017年起,盐城市实施特困人员护理困难救助保险,2017至2019年已投入2000万元保费。2020年按全市在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500元/人/年投保,各级财政安排保费1281万元,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护理的,由承保公司支付其护理费用。“今年以来,全市已理赔1496起案件,保险公司已经赔付近534万元,预计到年底将赔付近1000万元,这项政策将惠及全市2.8万名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坦言,为有效提高财政支持民生事业精准度,市财政局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实施“资金督查—通报—分配—公开”有机结合的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局在年初安排资金时,编制详实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预期达到的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以目标实现程度为标准进行考核修正,保证年度目标顺利实施。在资金分配前,均要先对省市养老专项资金进行督查,并公开通报到各区民政局、财政局领导班子,市财政局根据督查通报情况对当年养老资金进行分配。

记者 王连杰 通讯员 严才

标签:养老服务;财政局;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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