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即将推行,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2020-08-21 09:5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焦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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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8月20日上午,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于市民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新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以便其在无锡顺利推行,推动固体废物治理相关主体良性互动,促进无锡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生态文明建设和固体废物妥善治理。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罗小春从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完善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严格法律责任六个方面对新《固废法》逐一解读。

据罗小春介绍,对比16年,无锡市固废处置能力已有大幅提升,在新《固废法》推出之际,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快推进宣传新《固废法》,加大查处力度、整改速度,对企业主体责任更加强调,违法惩处更为严厉,出现问题责任不仅落实到个人,也要重点考查企业和管理层人员,情节严重者将负刑事责任。

较现行《固废法》,新版在处罚额度上大幅提升,现行《固废法》处罚的上限基本上是新《固废法》的下限,如危险废物方面,现行《固废法》单项最高罚款额度为二十万元,新《固废法》单项起罚额度是十万元,企业的最低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主任万树成在新《固废法》的优化完善上作出两点补充,一是强化了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作用。人大监督主要体现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更加突出了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重视,这同时也是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的体现。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二是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对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明确要求。

罗小春表示,在对企业查处更为严格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也将积极服务企业,在固废处理方面,一些小微企业因规模、成本等原因处置不畅,确实面临困境,对此,政府将促成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一车收集多个小微企业固废,并且依靠信息化管理平台,科学规划运输路线、车辆,使固废处理更加智能,便捷。(焦月蓉)

标签:固体废物;固废;污染环境防治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