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保障破产审判依法高效进行,着力营造更好法治营商环境,8月10日下午,苏州市吴江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布《关于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的意见》,全国首创建立破产司法联动机制,共同规范破产审理活动,有效化解企业破产难题,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就落实联动机制作表态发言。
吴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有顺介绍,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吴江法院以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建设,有力促进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水平,破产案件受理、审结数量均居全省法院首位。破产审判的深度推进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意见》的发布正是公检法司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发力打出司法联动“组合拳”,扎实构建破产审判大格局,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主动作为。
《意见》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位,区法院依法独立行使破产审判权,区检察院对区法院破产审理活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区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破产程序中恶意逃废债等涉嫌犯罪的行为,区司法局、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对律师、法律工作者、鉴定人员、公证人员等执业活动的管理。公检法司将畅通信息交流,共享企业破产信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破产程序协作配合开展情况,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共同落实稳控责任。
张有顺表示,公检法司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联合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企业破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协作办理一批有典型性、有影响力的案件,共同服务保障区域法治营商环境。 潘志明 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