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总部强医药,苏州自贸片区以人才政策促高质量发展
2020-06-14 15:04:00  作者:孟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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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6月12日下午,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聚焦总部经济和生物医药产业,以人才政策为抓手,带动苏州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

近期,苏州自贸片区相继出台《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简称“人才新政30条”)、《关于加快集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和《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意见》,进一步集聚各类人才资源,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制度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人才政策促产业发展

“人才新政30条”面向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等各类人才,从创业扶持、人才住房、人才补贴、企业引才、人才培训和培养、外国人才引进、人才服务等多维度发力,全面打造人才政策“升级版”。

在创业扶持方面,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贴资助。重点支持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高校院所、高端服务业、医疗卫生等领域新引进的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年给予3-5万元薪酬补贴。

将奖励政策与个人薪酬挂钩,对年薪高于40万元人才每年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可按照个人薪酬的5%-20%获得最高每年100万元的奖励。此外,在人才住房、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以及人才组屋、人才优购房、优租房等优先购买、租住的权利。其中,全职工作的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享受外国高端人才相关待遇,一次性给予5年工作许可。

对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重点新兴产业领域实现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企业,最高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建设资助和20万元年度运维补贴。

《关于加快集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若干措施》,简称“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政策15条”,是园区为生物医药产业量身打造的人才政策套餐。政策规定,人才优租房的菁英公寓、菁华公寓、菁汇公寓等房源单列50%以上、不少于1000个出租单元优先给生物医药人才租住;同时,对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引进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人才的,按照硕士每年3万元、博士每年4万元进行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政策还开通生物医药企业高级职称专项评审“绿色通道”。

扶持总部经济力度“史上最强”

发布会上获悉,本次出台的总部新政支持力度为历年最大,支持范围为历年最广,支持层面为历年最全,企业申报流程为历年最便捷,真金白银的促进总部经济高端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

新落户的总部企业可享受地方贡献“两免三减半”的奖励,即落户前两年地方贡献全额奖励,后三年地方贡献50%奖励;现有总部企业可享受新增地方贡献80%的奖励。换言之,贡献越大、奖励越高,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不分国有与民营、不分内资与外资,符合一条认定标准即可申请认定。简言之,就是降低了认定门槛,覆盖面更加广泛,确保在园区发展的各级各类总部都能获得认定和扶持。

为总部企业提供了全生命周期式的支持,从落户奖励、用房补贴、人才奖励、高新技术奖励到能级提升,均有政策支持,多渠道、多层次引导总部经济做大做强。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还将享受“一企一策”的定制化政策服务。

建立苏州片区专项发展资金,市级财政安排50亿元资金,统筹用于片区发展总部经济、培育壮大前沿产业和引进高端人才。

对经认定的苏州自贸片区高企,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企业实纳企业所得税额超过按照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部分。具体来说,奖励金额为企业实纳企业所得税额的40%。

奖励期最高可达六年。苏州自贸片区高企的奖励期原则上为三年,对于特别优秀的企业,经批准,奖励期可延长三年,总奖励期最高达到六年。

优先推荐申报上级高企。鼓励苏州自贸片区高企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优先推荐具备条件的自贸区高企申报苏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去年8月26日,国务院公布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9月1日,苏州自贸片区挂牌,标志着苏州和苏州工业园区正式跨入自贸区时代。

自挂牌以来,苏州自贸片区坚持“起跑就是冲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改革创新展现新的高度,先后出台政策文件47项,形成制度创新案例50个,省级以上“首创率”超60%,各项指标在全国新设自贸区中名列前茅。 

(孟正中)

 

标签:奖励;苏州;人才
责编:于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