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4月27日,根据示范区检察机关建立的相关协作机制,吴江区检察院接受上海青浦区检察院委托,对吴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开展异地权利义务告知、异地提审、异地认罪认罚具结等工作。
2019年11月24日晚,吴某酒后从吴江汾湖开车到上海青浦玩,后在青浦一处检查站被查获。经鉴定,吴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05mg/100ml,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承认错误,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2020年3月28日,该案移送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23日,该院收到青浦区检察院发来的办案协作函。随后,该院立即启动办案协作机制。“突如其来的疫情,也打乱了检察机关原本的工作秩序,考虑到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的要求,我们积极建立和落实三地案件协作办理机制,加快办案进度,确保疫情期间案件办理不等不停不拖。”该院副检察长戴飞表示。
虽然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平稳态势,但仍要保持警惕做好防范。根据三地检察机关此前签署的《关于建立青吴嘉检察机关危驾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关于抗疫防疫期间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等规定,疫情期间实行示范区取证协作等部分办案工作“代办制”。
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了一系列检察协作机制。近期,三方又联合召开示范区检察协作联络人专题会议,确立了卫星遥感应用示范课题、环淀山湖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示范区异地矫正检察监督等七项重点工作,探索从项目协作向制度创新转变,进一步加强检察一体化创新体系系统集成,努力在长三角检察工作一体化中发挥示范作用。俞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