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执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太仓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惩戒与司法关怀相结合,努力把执行行为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近日,太仓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一封被执行人顾某的感谢信,感谢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其实际住房需求的情况下,为其筹款偿还某银行金融借款争取了时间,最终解决了与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该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按照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提供的财产线索开展线下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中虽列明被执行人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设定有抵押),但经调查发现,该房产系被执行人二人唯一住房,且该房产内共同居住着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四代人九口人。被执行人向承办法官反映:“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因疫情影响收入锐减,暂时无法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义务,但我们不是抗拒执行或者逃避执行,希望法官能够综合考虑,暂时不要强制拍卖我们家庭唯一房产,否则我们家庭将居无定所,此外,我们一定尽快凑钱还清债务,并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希望法官能给我们一些筹款时间”。
承办法官走访社区及居委会,核实了被执行人家庭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发现上述情况属实。此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将上述情况如实告知,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对案件中的涉案房产暂时不予上拍,同时对被执行人暂不采取失信等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在亲友的帮助下终于凑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全部执行款项,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履行完毕,成功保住了家庭唯一住房。至此,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完毕。该案执行过程中虽未对被执行人采取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但依然能够顺利执结完毕,这需要的不仅是执行法官的付出,更需要的是执行法官对案情的精准把控及对善意执行理念的贯彻。王云超 庄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