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吉某来到海安公证处,称其母亲梅某于2018年去世,梅某生前在海安某银行开立了一张6万元存单,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方可提取。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向吉某讲解了办理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并告知他所需梅某父母的相关材料及梅某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均可由其与其他两位继承人出具承诺,则无需再去调取。为避免吉某来回奔波,公证员主动添加了吉某微信,方便其将调取的材料发来预审核。吉某及另外两位继承人在预约的时间来到公证处,公证员快速审核了相关材料,及时出具了公证书,当事人表示满意。
今年来,海安市公证处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作为“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措施,减少群众提供证明材料200余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升了公证满意度。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