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为筑牢疫情防线,持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海州公安持续强化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违法行为,全区绝大多数群众能够自觉配合,但仍有个别人目无法纪,破坏防疫秩序。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3月7日上午8时许,陶某某在明知道连云港市政府发布的相关防疫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故意逃避检查,钻越小区封闭铁门外出买菜。陶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陶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案例二:3月6日上午9时许,香格里拉小区业主杨某在疫情管制期间,不听从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劝阻,执意要外出购物,后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杨某继而撕扯、推搡工作人员。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款之规定,依法对杨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没有旁观者,希望广大市民引“疫”为戒,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