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苏州吴中区度假区法庭诉前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出租房甲醛超标而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迅速回应、高效解纷竖起了大拇指。
仇某刚从学校毕业,考虑到上班的便利性,便通过中介承租了王某新装修的房屋,预交了10000元租金及押金。可是仇某刚住进去两天就觉得头晕目眩,于是找来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甲醛严重超标,因此找到王某要求退还预交的租金及押金,赔偿中介费及检测费,王某拒绝协商,情急之下仇某诉至法院。
调解员通过诉前分流程序受理案件后,立刻联系仇某,询问其具体情况:租房之前是否知晓是新装修的房屋?现在有无从房屋中搬离出来?仇某表示因为自己已经没有钱再租房了,现在仍住在该房屋内,希望能快速帮其要回钱款。随即调解员联系到王某,王某称自己现在已回老家,不方便调解。
考虑到本案事关仇某身体健康,只有快速调解,让仇某搬离甲醛房,才能即时止损,于是调解员向王某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希望王某换位思考,积极主动出面调解此纠纷。在调解员的再三劝说下,王某表示自己也是因为房贷压力,听了中介的话,将房屋出租出去可以有一定收入,就第一时间出租了房屋。最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一起去新房进行交接,再确保房屋没有损坏的前提下,双方解除合同,退还预交租金及押金,至于双方各自其他损失也互不追究,至此一起因甲醛超标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成功。
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