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
明年实现全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2021-08-09 20:2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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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海盈)日前,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决定扩大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我省首次被纳入试点。为抓好试点政策落地见效,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江苏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我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具有积极作用。同时,我省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增强农民的获得感。

  《通知》明确,针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其中,完全成本保险,即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即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通知》强调,2021年,我省在33个产粮大县(市、区)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22年实现全省产粮大县(市、区)全覆盖。对于试点地区,中央财政给予35%的保费补贴,省财政补贴30%,农户自缴比例不高于30%,差额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适度减轻农户的保费负担。同时,《通知》规定保险费率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厘定,规定承保机构经营成本的综合费用率不得高于20%。

  据悉,下一步,江苏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拟定我省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的条款费率,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督促保险经办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推动我省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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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优化农业保险险种目录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海盈)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省级财政奖补险种目录的通知》,对省级财政奖补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精准实施农业保险强农惠民政策。

  据悉,江苏省财政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省级相关部门、市县财政、保险机构参与的座谈会,将农户受益程度高、种植面积广、试点经验充足的大蒜收入保险纳入奖补目录;同时,将不再符合农户保障需求的林木火灾保险移出目录。截至目前,纳入省级财政奖补目录的险种有27个,涵盖了种鸡、设施大棚及棚内作物、露地水生蔬菜等地方特色险种。对于目录内的险种,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根据预算安排情况,按因素法分配奖补资金。

  近年来,省财政聚焦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目标,围绕农业产业政策和农户需求,探索完善省级财政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奖补险种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市场需求大、条款及费率科学合理、农户受益程度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好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收入保险等逐步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先后将罗氏沼虾、鸽、河蟹目标收入等地方优势特色险种纳入目录,不断满足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差异化、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

标签:保险;完全成本;农业保险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