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 摄 视觉江苏网供图
江南时报讯 6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影响我们的生活。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6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16个重点部位和区域,把校园安全防护区域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周边地区。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6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权限和程序,指导有关单位制订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地方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严禁发生非不可抗力拉闸限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6月1日起,精简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拓展出口退(免)税提醒服务。6月21日起,简化出口退(免)税办理流程、简便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完善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
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6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全面落实政府法定职责,搞好法律配套衔接,织密扎牢湿地保护的“制度网”。
《白酒工业术语》和《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6月1日起实施,明确白酒必须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调香白酒将归属为配制酒。
《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6月5日起施行,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10日前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