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王琦)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我省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推动景区门票降价,不断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着力规范景区价格行为,切实落实门票价格减免政策。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释放旅游消费需求,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各地要做好五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景区门票降价。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重点国有景区门票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推动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归合理区间,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水平。今年下调景区门票价格要考虑疫情影响,既要有利于推动旅游业发展,又要保障景区正常运转。
二是不断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今年要以前期降价不到位和3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为重点,原则上实现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景区门票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
三是着力规范景区价格行为。要从降低旅游者全程费用的角度,加强对景区内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车、游船等服务价格监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要合理界定成本构成,在成本监审或调查基础上,降低偏高价格。重点治理“高定价大折扣”现象,降低虚高票价。
四是切实落实门票价格减免政策。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属以及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应按规定切实提供门票减免优待。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按规定对学生等群体参观予以优惠。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地在开展工作时要注重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手段,做好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期间的舆情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地要统筹指导做好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建立完善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